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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广西南宁师范大学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专任教师7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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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mchina55 发表于 2020-12-16 12:14:3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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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学校非实名用人制度试行办法的通知》(桂教人〔2016〕53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设置和资格审查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教学科研管理工作需要,现将本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专任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专任教师7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七)应届毕业生原则上需2021年7月31日前获得相应学历学位。


招聘程序
(一)考生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11月4日至11月19日,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采用电子邮箱投递方式报名,应聘者根据招聘条件要求报名。
应聘人员须将《南宁师范大学2020年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专任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海外留学人员提供《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科研及获奖情况等材料制作成一份PDF格式材料与附件3一并发送到报名邮箱:nsdzp@nnnu.edu.cn,并将邮件名称及报名材料命名为“姓名+用人单位+应聘岗位名称”。报名材料必须严格按照附件4中的模板进行制作,与要求不符的不予受理。
3.报名要求
(1)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多个岗位,或所报岗位序号和岗位名称不对应的,均视为报名无效。
(2)招聘岗位有年龄要求的,计算时间截止至报名首日。
(3)应聘人员须对所填报的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实,将取消报考资格及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现场确认及缴费
1.资格审查。我校相关工作人员对应聘人员递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主要审查应聘人员的专业、学历、学位、年龄等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资格初审结果在我校网站主页通知公告栏公布。应聘人员资格审查贯串于招聘、聘用工作始终,凡发现报考者与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资格。
2.现场确认。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必须本人参加现场确认,并提供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以供复核。
3.缴费。我校根据自治区物价局桂价费〔2010〕269 号文件规定,收取考试费每科50元。已通过现场审核并缴费的应聘人员须领取准考证(考生自备1寸近期免冠照片1张)。如因个人原因不参加考试,一律不退还考试费用。
4.现场确认、缴费的时间及地点另行公告。因个人原因不能按照我校公告所指定的时间及地点进行现场确认的将视为放弃应聘。
(三)考试
考试采取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结构化面试两种形式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招聘信息表中要求具有副高职称的岗位可免试直接进入考核,具体考核形式、考核时间、考核地点由学校电话通知应聘人员。
1.实际操作能力测试
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主要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业务水平及潜在能力。每个岗位按照不少于1:3比例组织测试,确因特殊情况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经学校核准后,按实际符合报考条件人数调整开考比列,并在南宁师范大学官网(http://www.nnnu.edu.cn)发布调整公告。
专任教师岗位的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为试讲,主要测试应试者的专业知识、教学技能、课堂组织及反应能力。内容是通过现场课堂教学,展示教学过程设计,包括本节课教学思路的设计及其依据、教学内容重点及难点的处理、各教学环节的时间分配等方面,试讲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试讲结束后,我校按照试讲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结构化面试人选。
2.结构化面试
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语言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以及自我认知程度等。结构化面试时间为10分钟,满分为100分。
3.考试具体时间及地点:根据新冠疫情控制情况,考试时间及地点将在南宁师范大学主页通知公告栏内另行公布,不再电话通知,请各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4.考试总分及总成绩的计算办法:
考试总分为200分,其中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总分100分、结构化面试总分100分。
应聘人员总成绩=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70%+结构化面试成绩*30%。
(四)考核
学校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1:2的比例确定进入综合考核人选。如比例内末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相同,则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高的为考核人选。因考生缺考或经学校批准,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考生总成绩达不到该岗位满分值70%以上的,不能确定为考核人员。为确保人才质量及岗位匹配,如确无合适人选,可以空缺。
考核采取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查阅档案、同考核对象面谈,以及听取所在学校、工作单位情况介绍等形式,由我校人事处统筹组织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考核不合格的应聘人员一律不予聘用。
(五)体检
学校人事处会同有关部门根据考核结果通知进入综合考核的有关人员体检,并根据体检结果报学校审批,确定拟聘人选。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文件执行,体检费用由拟聘人员自理。
(六)公示
拟聘名单经学校审定后,在广西人才网及学校主页网站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内发现有弄虚作假、师德师风不良、违法违纪行为等问题的,解除聘用关系。

联系方式

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0771-3908523。招聘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谭老师、何老师,0771-3908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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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西人事招聘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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