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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师范大学2020年第三批专职辅导员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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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橄榄网络 发表于 2020-11-4 06:55:3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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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进一步充实学校专职辅导员队伍,经学校研究,决定面向社会招聘专职辅导员,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要求

招聘人数:24人招聘岗位计划表
岗位要求: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违纪的情况。

2.热爱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和强烈的责任心,服从组织调配。

3.熟悉大学生思想和心理特征,掌握大学生教育和管理工作的一般规律、基本知识和方法,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4.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年龄不超过28岁(1993年7月31日之后出生者),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国(境)外毕业应聘者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研究生支教团经历,或具有高级职称且有两年(含)以上公办高校工作经历的可放宽至35岁(1986年7月31日之后出生者)。应聘者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按时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5.本科或研究生阶段获得过市级(含)以上表彰和奖励,或获得过校级以上奖学金。国家一流建设大学、一流建设学科毕业的应聘者,获得校级表彰和奖励即符合岗位要求。

6.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省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过专业相关或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相关的论文1篇,或主持校级(含)以上科研项目1项。

7.gkzp01-04岗位应聘者还须在本科或研究生阶段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含班长、团支书、年级长、党支部书记/副书记、专业负责人,校/院学生会、社团等学生组织部长及以上职务),或在高校担任过6个月(含)以上专兼职辅导员。

8.gkzp08岗位应聘者还须在各类辅导员职业技能竞赛、辅导员评优评先等活动中获得过省部级(含)以上奖励、表彰;或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过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相关的论文(第一作者)1篇;或主持过市厅级以上科研项目;或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国教育报、广西日报等国家主流媒体上发表过1500字以上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相关理论文章(第一作者)1篇。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11月12日。
采取网上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每位应聘者限报1个岗位。应聘者须提供个人身份证、学生证(已毕业的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获奖证书、担任学生干部或学生工作经历证明、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加盖公章的成绩单、研究生支教团经历证明、党员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发表论文所在期刊的封面、封底,目录、版权页的扫描件;或理论文章发表的主流媒体报道页等材料的扫描件。

请将以上应聘材料与《广西师范大学专职辅导员应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合并成一份pdf格式材料,并连同《广西师范大学专职辅导员应聘报名信息一览表》(附件3,无需转成pdf格式)压缩打包发送到报名邮箱:gxnugkzp@163.com。压缩包请以“2020年辅导员+岗位代码+姓名”格式命名并控制在10M以内。上述材料暂只需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待笔试和面试时再核验原件。

(二)资格审查
人事处和学工部(处)按照招聘岗位要求对应聘者进行初步资格审查;审查结果将在我校校园网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经审查合格的应聘者参加考试。如初审合格人数达不到岗位招聘数,则在岗位招聘计划总数不变的情况下,调整岗位招聘计划至其他岗位。

(三)考试
gkzp01-07岗位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笔试、面试和考核环节,gkzp08岗位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面试和考核环节。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分数为百分制。考试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4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参加笔试人数达不到1:4比例时,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面试人数。笔试成绩低于40分者,不能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知识、语言表达、综合分析及应变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能进入考核环节。

(四)考核
gkzp01-07岗位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权重3:7比例进行综合成绩排序,gkzp08岗位按照面试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考核对象。因考生放弃、缺考等原因导致面试实际开考比例低于1:2,但实际面试人数大于招聘人数的,也可列为考核对象。

(五)考察
通过查阅档案、函调、实地走访等形式对进入考核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方面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六)确定拟聘人员
经我校校长办公会集体研究,综合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七)体检、公示与聘用
通知拟聘人员到我校医院体检(注: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员不予以聘用。

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可按聘用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若有考核、考察、公示或体检不合格的人员,或有自动放弃及未到岗的人员,或因为工作原因增加岗位,可从参加考核的其他人选中依次递补。

三、时间安排

1.笔试、面试时间:11月下旬,具体时间通过我校网站公布,请应聘者及时关注。

2.考核时间:面试与笔试结束后即开展考核,考核时长为十个工作日。

3.凡因应聘者个人原因造成逾期不参加相关环节考试和考核的,按弃权处理。

四、其他

1.本次招聘辅导员具有博士学位者可纳入事业编制,并享受学校的人才引进待遇。

2.其余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按规定参加试用期考核,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聘用人员享受学校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设置监督组,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接受社会及相关部门监督。对在招聘中有违纪行为的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人员,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并将违纪人员信息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通报、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应聘报名登记表及相关附件下载详见校园网,点击“阅读全文”即可进入!!!

招聘咨询电话:0773-3690076
监督举报电话:0773-36966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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